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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递交您的大学申请表时需要连同下列文件。您可以用电邮方式发出您的个人声明,而其他文件则请邮寄或传真到您就读的St Giles院校。 所有通讯请注明 Academic Counsellor (学术顾问) 收。

  

您的大学、中学或高中所修读课程之成绩表
 

  

您的大学、中学或高中毕业证书
 

  

由曾教导您的学校导师、老师或教授所写的学术推荐书
 

  

雇主推荐书 - 在没有学术推荐书的情况下可接受
 

  

品格推荐书
如您是我们院校的学生,您的英语老师可为您写推荐书。家属以外认识您的人士亦可评论您的个人品格。
 

  

个人声明
一篇简短声明(约二百字)列明您选择所报考科目及大学的原因。我们会以此协助您的申请。声明是个人传记形式,应包括一些不能填写在申请表中的个人资料。请用电邮方式发出您的个人声明,勿用邮递或传真。撰写时请保持简洁明确,尽量减少错误。请用打字机或电子计算机打出声明,不要抄袭,并包括以下各点:
 
  

选择所报读科目的原因

  

与所选科目有关的学历

  

相关工作经验

  

选择在英留学的原因

  

您的抱负、目标及期望

  

个人兴趣

  

喜好、运动及社会活动

  

其他有助申请的资料

报考大学的学生必须递交下列文件:

  

英语能力证明(剑桥、雅诗或托福成绩)
 

  

经济证明
欧盟以外的学生需要提供可应付留学期间开支的经济证明,例如银行月结单或赞助人的书面声明。

证明文件需知:

  

推荐人必须用手写或打字机打出推荐书,并用所属机构的信纸
 

  

推荐书可用英文以外的语言撰写,但要附上正确的翻译本
 

  

若连同文件的正本,该英文翻译并不需得到公证人证明
 

  

我们接受文件的复印本

请用电邮方式发出个人声明,而其他文件则邮寄或传真给您就读院校的学术顾问。

  

布莱顿

  

伊斯特本

  

伦敦中央

  

伦敦海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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